156、河南卒遮道,大將軍裁決
元鳳五年的春天,魏相爲自己的命運憂心忡忡。
——所謂賊殺不辜,說白了,就在案治的過程,因用刑拷問而使無罪者死亡。
——又有幾個官吏在治案時,不用刑呢?
——用刑之後……人死了……也實在是正常。
——至於有罪與否……誰能說得清?
魏相本就是因治奸邪而稱,歷年來,經其案治之人甚衆,若一一翻檢,誰能說完全沒有錯?
——尤其是這事明顯是針對他發難的,難道還能是無的放矢?
魏相很清楚,在這種設好的局裏,他想脫罪,是決無可能的
——唯一的希望就是有司正式案舉時,不會提出太嚴苛的罪刑。
——然而,這個希望卻是寄於他人的。
魏相不敢抱太大的期望。
事實上,有司案治的效率也真的很快。
——並不是河南的事情,而他爲茂陵令時的事情,案治的是司隸校尉,很快就查清楚了事實。
接下來就不是司隸校尉的事情,人家一份案舉劾章呈上,就算沒有事了。
也不能說魏相不幸運。
——陵縣是太常屬下,因此茂陵令也屬於中都官管轄,只有丞相可以論治,但是,魏相現在是河南太守,秩二千石。
——按律,吏二千石有罪須先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