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謹按:昔者孔子作《春秋》,筆則筆,削則削,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。
蓋史者,所以記實也,善惡必書,使驕君賊臣知懼。
今述熙寧七年正月事,官家既有明詔,令直書無隱,臣等敢不竭誠秉筆,以存信史。
【熙寧七年正月】
春正月,帝以皇子佑生,大宴羣臣於紫宸殿。
是夜,帝飲宴歡甚,歸途感風寒。
翌日,疾作,症見口眼喎斜,左體不遂,言語蹇澀。
醫官院奏報曰“風瘖”。帝春秋鼎盛,忽遭此厄,深以爲憂,遂匿疾於外,唯楚王野、平章事安石、禮部尚書光等數人得入侍。
時太子新立,尚在襁褓。
帝憂主少國疑,恐神器動搖。
嘉王頵,帝同母弟也,性溫和,好文墨,素不預政。
然帝疾篤,疑心漸起,或聞遼人細作窺伺王府,或聞市井有譽頵賢名者,帝意不能平。
帝欲試頵心,乃故泄“病危”之言於外,且召安石、光入福寧殿,屏左右,密語已意,欲觀頵及羣臣動靜。
安石、光聞之駭然,伏地叩首,泣諫曰。
“陛下以手足至親,而設阱陷之,非仁君所以待弟之道,亦非明君所以馭下之術。”
“恐傷天性,寒天下心。”
帝怒,謂其不體聖衷,幽二人於福寧殿側室。
太後聞之,亟往勸,帝亦不聽,語甚決絕。
宮闈震動,外廷洶洶。
楚王野聞安石、光被拘,太後泣還,知事急矣。
乃夜召皇城司凌峯、捧日軍指揮使張繼忠,出政事堂印信,權宜調兵,曰。
“事急從權,後罪某獨當之。”
遂閉汴京諸門,親率甲士圍遼使館及嘉王府。
遼使蕭兀納者,陰蓄異志,確遣諜者勾連宗室,散佈流言,證據昭然。
野至使館,令其降,不從。
野曰:“十息不降,以震天雷轟之。”
蕭兀納懼,乃降。
野命盡擒館中遼人及暗樁,又收嘉王府上下,並西夏降主李秉常母子,俱械至東華門外。
時帝已乘“御輦”至城樓。野戎服提刀,於帝前歷數遼使及從逆者罪,揮刀斬蕭兀納,麾軍盡誅其黨,血染御街。
復指嘉王頵,聲言其“失察附逆,罪當死”。
又請並誅安石、光,及李秉常母子,以絕後患。言辭激切,狀若瘋魔。
安石、光於城樓聞之,初愕然,旋即悟其深意,相視泣下。
野更召己家眷,父母妻弟皆荷枷至,跪請帝一併治罪。
且奪起居注,逼蘇軾改史。
蘇子瞻慨然曰:“爲江山社稷,某願背此污名!”乃秉筆。
帝於城樓睹其慘烈,見野背衣盡裂,自鞭其身,血污狼藉,又聞其泣血高呼。
“臣可做千古佞臣!遺臭萬年!但官家您!絕不能留千古罵名!”
帝大慟,幡然悔悟,淚下如雨,連呼:“朕錯矣!朕錯矣!”
帝既悟,乃止屠戮。
詔釋安石、光,撫慰嘉王。
楚王野執家法,於帝、太後前,鞭笞嘉王頵十,數其“不孝不悌”之罪。
頵受責,事乃平。
事定,帝慨然謂羣臣曰:“朕之過也,豈可令直臣代受污名?”
遂詔,盡今夜事,起居注當據實直書,毋得隱諱。
且命大朝,頒“罪己詔”於天下,明陳己過。